自甜蜜素舉報事件發(fā)生后,酒鬼酒與原經銷商石磊之間進行多次交鋒,雙方多年的糾葛也浮出水面。一位持有酒鬼酒股票的湖南投資者向《證券日報》記者表示:“酒鬼酒是知名品牌,現在又是白酒消費旺季,但愿風波早日平息。”
隔空喊話各執(zhí)一詞
12月20日,酒鬼酒原經銷商石磊實名舉報酒鬼酒產品中添加甜蜜素。12月21日上午,酒鬼酒發(fā)布聲明稱從未采購過甜蜜素,并指控舉報人“因與公司發(fā)生經濟糾紛,意欲謀求不正當利益。”12月22日,酒鬼酒發(fā)布澄清公告稱:“經查證,本公司從未采購甜蜜素,也從未向54度500ml老酒鬼酒中添加甜蜜素。石磊手中的54度500ml老酒鬼酒產品于2012年生產,為石磊獨家定制產品,在出廠時符合國家食品安全相關標準和規(guī)定。”酒鬼酒還表示:“我公司和石磊之間存在多年糾葛,部分還訴諸法庭。酒鬼酒絕不向任何要挾、勒索妥協。對石磊行為保留進一步采取法律措施的權利。”
12月23日午間,石磊接受了《證券日報》記者的電話采訪。他說:“我已向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市場監(jiān)督局提交舉報材料。這款老酒鬼產品讓我損失很大,我申請司法審計但是被拒絕了。直到現在,酒鬼酒方面沒有任何人和我溝通,這不能不說是一個遺憾。”他還表示:“酒鬼酒股價跌停和我沒有任何關系,我只想要真相和公正,我心里對酒鬼酒這一品牌的感情超過很多人。”
案外有案糾葛多年
作為酒鬼酒原經銷商的石磊還擁有包裝材料供應商、知識產權代理商等身份。石磊名下的吉首市石磊文化傳播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:石磊文化)、湖南金泉包裝印務有限公司等與酒鬼酒存在業(yè)務關系。2007年,黃永玉將新版包裝設計知識產權有價轉讓給石磊文化,石磊文化后將知識產權轉讓給酒鬼酒,同時為酒鬼酒提供包裝材料、酒瓶、印務等產品和服務。
石磊向《證券日報》記者表示:“當時我以零對價把專利使用權轉讓給酒鬼酒,另與酒鬼酒簽署協議,酒鬼酒在同質同價情況下優(yōu)先采購我們的包裝和酒瓶,但是酒鬼酒沒有履行協議。這是酒鬼酒的侵權行為,我買了30多畝地,投資了上千萬元的設備,工廠從2012年起停工到現在,新版包裝設計知識產權的使用權也被酒鬼酒霸占至今。”
酒鬼酒相關人士向《證券日報》記者表示:“石磊文化轉讓給酒鬼酒的是一款外盒包裝專利使用權。市場熟知的酒鬼酒麻袋陶瓶包裝設計相關權益早就屬于酒鬼酒。中糧集團入主以來,酒鬼酒對大宗采購實施招投標方式。”《證券日報》記者在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官方網站上查到,酒鬼酒實施精準扶貧,采購來自保靖、瀘溪等地幫扶企業(yè)制作的酒瓶。
酒鬼酒董秘李文生向《證券日報》記者指出:“石磊文化轉讓給酒鬼酒的是一款外盒包裝專利使用權。市場熟知的酒鬼酒麻袋陶瓶包裝設計相關權益早就屬于酒鬼酒。”
圍繞著知識產權、優(yōu)先供貨權等事項,雙方對簿公堂。2019年9月份,湘西州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定,不支持石磊文化相關訴請。石磊多輪訴訟未果,最終把舉報材料發(fā)給多家媒體。
湖南聯合創(chuàng)業(yè)律師事務所劉研律師對上述案件進行研究,他對《證券日報》記者說:“現上述案件均已終審判決。如果當事人認為判決確有錯誤,應在收到終審判決之日起六個月內,依法申請再審。沒有再審撤銷原判決,原生效判決具有既判力,應當得到法律的尊重。”
一位白酒行業(yè)分析人士表示:“像石磊這類總經銷商,擁有多重身份和話語權,容易掣肘公司發(fā)展,在白酒行業(yè)中并不罕見。最近兩年,白酒企業(yè)為凈化市場,逐步著手解決這類問題,如貴州茅臺大刀闊斧向‘貼牌’、‘定制’現象開刀,這必定會引發(fā)和既得利益者的矛盾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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